低碳总目标将分解到区县
作为各地市探索编制“碳规”的示范文本和总框架,《碳规指引》呈现了我省各地未来“碳规”的大体方向。
记者看到,《碳规指引》从生态建设目标、低碳生态指标体系、生态安全格局、产业低碳化、低碳能源、绿色
交通、绿色市政、绿色建筑、绿色示范城区、碳核算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指导。
《碳规指引》提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10年—15年,目标年应与同级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可对远景发展提出设想。
在目标与责任的确定方面,《碳规指引》创造性地提出了低碳生态指标体系,以及碳核算的概念。《碳规指引》明确,从生态、空间、交通、市政、
碳汇等方面建立全市和各区县的低碳生态建设指标体系,明确各指标的定义和计算方式,进行合理赋值,并区分强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此外,将总体目标分解到各区县,便于考核与落实。
在碳核算方面,《碳规指引》提出,从总量
减排和结构优化两个方面,分别对城市在生态、产业、能源、空间、交通、市政、建筑、环境、绿地、人文等方面采取的减碳策略进行
碳减排效益核算。
“碳核算可以预测核算城市通过规划制定的策略和措施实现的
节能减碳效益,使得措施以及行动更有针对性”,规划专家介绍。
《碳规指引》提出,对各低碳生态发展策略的近、远期减碳效益进行汇总,包括能耗总量减少值和比例、
碳排放总量减少值和比例。分析各项策略对城市碳减排总目标的贡献率,作为行动计划的重点和时序安排优先等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