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市场”助推珠海碳规落地实施

2015-5-27 08:20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 谢思佳 陈邦明

《珠海碳规》


  2011年11月,作为国家低碳试点省建设的地方“试验田”,广东启动包括珠海市和横琴新区在内的“四市八县区”低碳试点工作。几个月后,《珠海低碳规划研究》(下称《珠海碳规》)开始编制,并在2013年4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通过。

  数百页全彩色印刷的《珠海碳规》,内容图文并茂,对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以详实的数据、可操作的方案描述了珠海探索低碳发展的路径。

  作为研究性文件,这部由政府委托西门子公司主导研究编制的《珠海碳规》,尚不具备强制性,如何保证其效果?

  一方面,在实践层面,企业作为《珠海碳规》编制方,凭借其低碳技术优势,在低碳楼宇、低碳交通等领域与珠海开展具体项目合作,推动碳规内容和控制指标落实。

  另一方面,珠海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已形成相对完备的机制体系,为低碳实践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利用特区立法权和较大的市立法权,珠海在2013年12月26日就通过广东省首个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珠海市第一部生态文明建设的统领性的地方性法规:《珠海市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在主体功能区管理、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和保障措施等六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其中的关键原则。

  珠海生态文明建设还强调规划引领,在《珠海碳规》之前,已先后编制完成生态市建设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出台了20多部地方性法规,科学决策、经费保障、“一票否决”、末位诫勉谈话等创建机制也相继建立。

  以法治和规划引领、以制度设计为保障,低碳生态逐渐从理念化为建设国际宜居城市、美丽珠海等一系列具体行动。近日,珠海还获得由国家环保部、中国法学会颁发的“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

  社会参与让“无形之手”充分施展

  在贯穿横琴地下的漫长“走廊”里,集中安放着电力、通讯、给水、中水、供冷及垃圾真空系统等6种管线,这个全长33.4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网络,累计节约了40多万平方米的土地,消除了传统城市建设中的“拉链路”“蜘蛛网”等现象。

  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让“有形之手”有效统筹,让“无形之手”充分施展,珠海低碳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效果不断显现。

  紧随《珠海碳规》之后,2013年8月,横琴新区出台《横琴新区低碳发展规划》(简称《横琴碳规》),提出了横琴低碳发展的全国“双最低”(单位GDP能源消耗量标准煤、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目标,并从低碳能源体系、低碳产业体系、低碳建筑体系、低碳交通体系、城市矿藏体系、城市生态体系等六个体系设计低碳横琴的未来。

  细致到项目的规划体系让新区政府部门招商引资有了“低碳章程”,引导众多企业投入到新区的低碳生态建设中来。

  比如,横琴将绿色建筑等级和相关指标纳入土地出让、项目立项、环评审查、规划许可等各个环节,并委托有绿色建筑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此进行评估,所有未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都不予立项,确保全区绿色二星以上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横琴碳规》注重实操性和可执行性特点十分明显。”横琴新区发改局副局长康洪说,“优化天然气多联供系统”就是《横琴碳规》低碳能源体系规划中的具体措施,并细化到落地的项目,堪称整个横琴岛供电、供热、供冷、蒸汽的能源枢纽。

  据运营方负责人介绍,与同等规模燃煤电厂相比,首期两台机组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68万吨,二氧化硫3550吨,氮氧化物3216吨。另外,由于集中安排了全岛供冷、供热,全区将减少空调装机约10万千瓦,成为推动横琴新区发展的“绿色核心”。

  引入企业以市场化手段提供公共服务,达到了社会减排、企业盈利、服务市民的“三赢”效果,珠海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探索由此也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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