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绿色债券的发展前景

2015-5-27 10:55 来源: 中国金融 |作者: 曹明弟 王文

中国绿色实践孕育了绿色债券

绿色的定义和标准

在中国开发绿色债券标准主要需考虑两个方面:什么样的投资领域可用来应对环境挑战;以及债券市场需要怎样的标准。

绿色债券在中国投资领域所覆盖的范围必须超越欧美绿色债券的主要关注点——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从而具有更宽广的范围,包括空气污染、水污染治理等。中国的绿色债券标准必须确保适当的减排绩效,且与即将推出的十三五规划所提出的关键产业政策保持一致。

对于债券市场,绿色标准应满足以下三点要求:应能测量连续业绩,能促进形成大规模投资机会,能在不同市场和不同地区实行。在中国尚无符合这些要求的绿色债券标准,但可利用其他领域制定绿色定义的相关经验来制定绿色债券标准。

中国银监会的相关工作明确了中国市场内现有的绿色定义,为绿色债券奠定了基础。2013年制定的《绿色信贷报表要求》将绿色农业、绿色林业、工业节能节水环保、太阳能、水能、风能、绿色建筑改造等项目划分为绿色资产类别。该文件还包括了多种绿色信贷所需的排放计算方法用以评估影响。2014年,中国银监会推出了定性和定量的关键性能指标,作为银行自我评估的指导工具。到2013年底,这些银行的绿色信贷余额达到5.2万亿元人民币,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7%。

国家发改委制定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中国7个城市和地区进行试点。2013年印发首批钢铁化工等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2014年求总计2万家企业使用该方法上报温室气体排放量。该核算方法可作为评估绿色债券影响的计算方法,同时也为识别和接触潜在的绿色债券发行人提供了途径。

核查与执行

《绿色信贷指引》。《绿色信贷指引》没有清晰的核查系统,但其执行流程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由于遵循《绿色信贷指引》属于自愿性质,银监会的执行范围和惩罚措施有限。但将来银监会和央人民银行可能会通过限制信贷和银行业务等方式来推动银行加强绿色信贷。

地方性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各地试点中的核查流程有些许不同,但都需要第三方独立核查。核查费用在几个试点地区都由发改委支付。不同试点地区对不落实碳排放的处罚有所不同,但通常对未能提交核查报告的都处以罚款。天津和重庆设有额外处罚,取消公司3年环境优惠政策,如补贴和基金。绿色债券也可采用类似的处罚,用于不履行环境承诺的绿色债券发行人。

国家节能减排方案。国家节能减排方案始于2011年,现已覆盖1.7万家企业。方案由国家发改委监管,实行强制性第三方核查。第三方核查机构须获财政部和发改委批准。未能达标的企业将受到地方发改委的处罚。如果公司未能达到年度节能目标,则将被责令整改,在规定时间内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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