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唐山市能源消费权交易管理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起草完成了《唐山市能源消费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请在2015年5月30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信函请寄至:唐山市建华东道13号,唐山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邮编063020。传真请发至:0315-5916627。电子邮件请发至邮箱(tslishuying@sina.com)。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唐山市能源消费权交易管理办法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唐山市能源消费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管理,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和规范能源消费权交易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国办发〔2014〕2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能源消费权的交易及其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