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节能减排视角下区域经济发展思路

2015-6-1 02:25 来源: 广西财经学院学报 |作者: 张会敏 王如日等

基于科斯定理的解决思路和方案

在上述过程中,表面看是政府自身行为的矛盾,背后反映的是市场体制和行政体制的矛盾,一方面是市场机制的逐利行为,另一方面则是行政体制的内部压力,二者的结合处就是政府。特别是在我国,地方政府既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又有自身特殊的利益,这就决定了它在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选择上,存在着矛盾的地方。应当讲,科斯定理为走出这一困境,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然而它又存在自身逻辑上的矛盾和与实现相脱节的矛盾,应该加以必要的修正。

一、庇古税存在的问题

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可以通过征收环境税的方法,来纠正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的差额,以防止排污者污染环境的行为,从而使环境外部性的问题得到解决[3]。但是这种办法在理论和实践上存在诸多问题。一来政府征税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况且这些成本都是净损失,需要由社会来承担,这无疑又一次加重了整个社会的负担。假如税率设置得不科学,还有可能造成资源配置的失调,引发市场的不均衡。二来还有可能进一步削减政府节能减排的动力,助长企业破坏环境的行为。因为政府作为“理性人”,也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具体说来,就是由于按照这种制度安排,企业排污量越大,交的税相应也越多,而政府作为以追求财政收入最大化为目标的利益主体,自觉不自觉地就会默许企业的排污行为,甚至可能还会有意扶植这样的企业发展。

二、科斯定理在节能减排中的应用

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科斯敏锐地抓住了这一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了一套全新的思路和解决方法。他在其代表作——《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两篇论文中进行了详细阐述,其观点被他的后继者归纳为科斯定理,即在某些条件下,经济的外部性能够通过当事人的高效协商加以解决,从而达到了利益均衡,实现了整体利益最大化。所谓某些条件,主要指两点,一是财政权是明确的,二是交易成本非常小,可以忽略不计。进一步来讲,无论在开始时产权赋予了谁,市场交换都可以自行解决某一方侵害另一方利益的问题,并且最终结果都是均衡的、有效率的,这也就是说,和私人物品一样,拥有较大外部性资源的配置同样可以实现帕累托最优。这一过程中,政府只需要做两件事,一是明确和规范产权,二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基于这种理论的指导,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开展了污染物排放权或排放指标的交易。

应当讲,与庇古税相比,科斯定理无疑前进了一大步,特别是对于解决我国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的行为困境,更是有着积极意义。因为按照它的说法,地方政府不用直接干涉市场主体的行为,只要成功做到上述两个方面,市场自然会平衡好各方利益,与此同时,地域经济也会实现快速均衡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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