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碳道了解,天津市发改委已发布《关于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利用抵消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天津碳市场的ccer使用条件作出要求。相关条件如下:
1. 核证自愿
减排量的使用比例不得超过纳入企业当年实际碳排放量的10%。
2. 核证自愿减排量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和登记。
3. 核证自愿减排量所属的自愿减排项目,其全部减排量均应产生于2013年1月1日后。
4. 优先使用津京冀地区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减排量,本市及其他
碳交易试点省市纳入企业排放边界范围内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不得用于本市的碳排放量抵消。
5. 核证自愿减排量仅来自二氧化碳气体项目,且不包括水电项目的减排量。
上述的使用条件参考了已经出台
政策的试点省市的CCER使用条件。比如其全部减排量均应产生于2013年1月1日后的条件与上海一致;与重庆一样,限制使用全部水电项目的CCER。另外天津要求CCER必须来自仅来自二氧化碳气体项目,这就限制了沼气、瓦斯发电类的项目。
此次天津不得不出台CCER限制条件。目前其他试点省市相继出台CCER限制条件,一旦天津不限制,已备案的第三类项目或水电类项目的CCER将涌向天津市场,天津的
碳配额价格将承受更多压力。当天天津碳配额成交均价为18.95元/吨。其他还有上海和广东当天的配额价格收盘价低于20元/吨。
今年3月份和4月份,天津分别成交的6万吨、20万吨和50.6125万吨CCER,均来自第三类项目,无法用于天津履约。而且首笔CCER的买家为天津控排企业,根据上面公布的条件,该笔CCER无法用于天津履约。
随着天津出台CCER使用条件,7个试点省市中仅剩
深圳未出台相关政策。据悉深圳早已经在准备相关工作。目前深圳的碳配额价格并未大幅下跌,当天收盘价48.00元/吨,相信市场已经预计深圳将会出台CCER使用条件,否则市场上的第三类项目的CCER存量将压低碳配额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