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绿色可再生能源电价有关
政策:水电、核电、陆上风电及生物质发电价格已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海上风电、太阳能及海洋能发电实施政府指导、招标定价,但招标价格波动较大。广东海上风能、太阳能及海洋能具有丰富的资源优势,如何建立以
市场为基础的可再生能源开发与推广使用,是广东降低
碳排放量和实现可再生能源规划目标的战略举措。
减免税收。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各区域政府可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在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实施税收减免政策。如内蒙实行的是降低风力发电的增值税,由一般的8%降低为3%,免收所得税2年;广东对风力发电所得税按15%征收。据易碳家了解到,广东可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退税或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譬如可再生能源生产商以绿色许可证数量作为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依据,
电力生产商产生绿色许可证量越多,可以获得减免税收金额越多,直至企业所得税全部抵减。制定不同阶段内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水电、核电、风电技术快接近市场商业化阶段,政府可以降低税收减免力度,而太阳能、海洋能及地热能等发电技术尚处在研发试验阶段,政府可以加大企业所得税收减免以及增值税退还的力度。为了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需求,政府也可以制定相应的使用可再生能源企业或用户给予企业所得税收减免政策,以绿色许可证量为减免税收的依据,激励电力需求方和终端用户积极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
自愿契约行动。政府可以成立绿色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扶持绿色可再生能源的公众认知、信息传播、公众宣传、提高能源效率的技术培训,以及提供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推广使用等。政府可以利用专项资金,支持电力终端消费者建立使用绿色可再生能源信用卡,鼓励商业组织机构加入绿色商业联盟行动,对凭借绿色许可证数量购买商品的终端用户,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对凭借绿色许可证信用办理住房贷款或保险等各项业务可给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