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船舶排放 守护港口蓝天
日前,《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对此,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熊跃辉。
港口深受船舶排放气体污染
我国内河航运资源比较丰富,截至2013年底,共拥有水上
运输船舶17.26万艘,净载重量2.44亿吨。全球十大港口中,我国占据八席,吞吐量约占全球1/4。由此,船舶运输所带来的环境污染
问题日益突出。
“受船舶污染影响最大的是港口城市,其次是江河沿岸城市。”熊跃辉指出。
据测算,2013年全国船舶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排放总量的8.4%,氮氧化物排放量占11.3%。根据上海2012年的相关研究结果,船舶排放产生的SO2、NOx和PM2.5分别占到上海市排放总量的12.4%、11.6%以及5.6%。在
香港,2012年的数据显示,船舶废气排放是当地PM10、NOx和SO2的最大排放源,其中前两者占到约30%,SO2则达到50%。
“针对船舶排放的水和固废污染控制,已经有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且环保部正在对该标准进行修订;针对船舶的大气污染控制,长期以来排放标准是空白。”熊跃辉说。
为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环境保护部适时启动了《船机标准》的制订工作,以填补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空白。
“另外,为了控制造船过程中的VOCs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环保部正在制订《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熊跃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