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6月12日讯,环境税征收获实质性进展,税法正式进入征求意见环节。业内分析,环境监测及污染治理企业有望直接受益。根据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发布的《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环保税的征税对象分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具体税目按照税目税额表的规定执行,税额标准与现行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基本一致。
惩处力度大是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特色,意见稿强调,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或者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标准的2倍计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标准的3倍计征。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环保税;对依照环境保护税
法规定征收环保税的,则不再征收排污费。
环境税的推进基本符合
市场预期,业内普遍认为,环境税将加速推动环保“费改税”进程,将直接刺激排污企业的环保需求,给环保企业带来更大发展空间。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向大智慧通讯社介绍,开征环境税是“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明确要求,从目前的推进情况看,今年内正式出台可能性非常大。 环境税的征收预计将对环境监测设备及污染治理企业带来直接利好,预计先河环保(300137.SZ)、雪迪龙(002658.SZ)、碧水源(300070.SZ)、首创股份(600008.SH)、龙净环保(600388.SH)、菲达环保(600526.SH)、东江环保(002672.SZ)等拥有污水处理、大气污染治理、工业固废处理业务的公司都将随着环境税的实施而受益。
发稿:成杨/曹敏慧 审校:霍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