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DM/JI 标准
(1)关于CDM/JI 标准
为了获得CERs和ERUs,CDM和JI必须设置一些标准的细节规则。项目开发商需要提供项目方法以进行基线排放的计算和监测计划,并向CDM执行理事会(EB)提交申请通过。项目开发商可通过现有的项目方法或者提出新的方法来进行项目的设计开发。同时CDM执行理事会(EB)还商定了一套规则用以确定额外性的方法。
由CDM执行理事会(EB)审核通过的指定经营实体(DOE)需要准备项目设计文档(PDD),其中包括额外性的分析,基线的计算和监测计划。审核过程中需要深入研究项目设计文档(PDD)以确保其符合现行的规定,然后提交CDM执行理事会(EB)。项目实施后,另外一个指定经营实体(DOE)(不同于项目实施方的)需要核实项目是否真正实现了温室气体的
减排。项目核查包括文件核查和现场核查。
认证是由指定经营实体(DOE)提供书面材料确认其项目确实达到了核实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小型项目也必须采用指定经营实体(DOE)的认证服务,但允许进行方法简化,并降低交易费用。SGS、KPMG和日本咨询学会都是经认可的指定经营实体(DOE)。显然,注册费用与使用指定经营实体(DOE)的服务都是一个漫长、复杂且昂贵的过程。
(1) 准备项目设计文档(PDD),其中包括额外性的分析,基线的计算和监测计划。现有的项目方法或者提出新的方法包括基线和监测的项目方法,向CDM执行理事会(EB)提交申请通过
(2) 指定经营实体(DOE)对项目设计文档(PDD)的确认
(3) 向CDM执行理事会(EB)注册项目
(4) 项目实施和监测
(5) 由不同的指定经营实体(DOE)对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补偿进行确认
(6) 由指定经营实体(DOE)对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补偿进行核证
(7) 由CDM执行理事会(EB)发放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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