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理念,是指通过新能源开发、技术创新、产业转型、制度创新等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从而达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一种经济模式。现代能源企业如何在低碳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不仅取决于企业能否创新,能否开发新的适合低碳经济的新能源,重要的是如何在发展中解决创新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如何选择适合企业发展的融资模式,是能源企业发展的关键。
低碳经济大大激活了能源行业创新的内在动力,给能源行业创新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必须值得注意的是,从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中国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仍将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一次性能源的使用是
碳排放产生的主要途径,发展低碳经济要从着力提高一次性能源的使用效率人手。当前已经有许多低碳技术可供选择,如煤炭液化、煤和天然气的净化燃烧、碳捕捉、碳封存等技术,但由于这些技术使用的成本过高,使得企业缺乏技术推广的动力,因此最终要依靠技术进步来实现
减排,而不能单纯通过企业和个人的自愿或强制行为来达到减排目标,还需要通过财税、金融等非技术手段促进低碳技术的研发及利用,从而进一步促进低碳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另外,还可以利用低碳
市场化机制来引导更多的资本投向低碳行业,如大力发展
碳交易机制。
在发展低
碳金融、低
碳市场的过程中,给能源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1、能源行业可以充分利用低碳行业发展所产生的巨大金融需求。
2、能源行业可以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构建,占领低碳领域制高点。
3、能源行业可以配合适时推出与低碳相关的金融产品。
4、能源行业可以通过自身“碳中性”实践不断进行管理体系创新。
尽管能源行业在参与拓展碳交易业务等过程中拥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在当前发展低碳经济背景下还面临着以下的挑战:
1、能源企业对于对低碳经济认识不充分。低碳经济的概念早已不再陌生,但能源行业本身对于低碳经济和碳交易对企业发展的优势认识还不够,尤其是对于技术、成本、利润和环境
问题的内在联系还缺乏科学的认识。
2、缺乏低碳领域的专业机构及人才。
3、宏观上看,整个社会缺乏低碳法律环境及低碳激励机制的支持。在欧洲,欧盟颁布了《欧盟排放交易指令》和《链接指令》,构筑了欧盟排放交易机制的法律基础,并且搭建了欧盟排放交易机制与京都机制和其他国家排放交易的桥梁;而中国国内还缺乏相应的低碳法律制度体系,使得中国在构建统一碳交易、碳排放市场体系存在法律缺失,也使得能源企业没有从碳交易市场要素相关联的各个方面得到法律支持的保障。
从低碳经济的激励机制层面来看,要发展低碳经济,就必须在制度层面上建立起相应的激励机制,建立低碳金融、低碳市场、碳交易理念,来达到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的目的。
作者单位:上海城市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