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10日,国务院下发《
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年5号文,俗称电改“五号文”),提出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16字电改方针。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年9号文,俗称电改“9号文”),被总结为“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即: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是: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方向是先试点总结经验,再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