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关于在履约期间采用定向转让方式交易有关要求的通知

2015-7-6 22:13 来源: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关于在履约期间采用定向转让方式交易有关要求的通知

市场参与人:
    为确保全省控排企业在最后履约日(7月10日)完成履约工作,请有意通过定向转让方式购买配额用于履约的企业,最迟于7月8日前向中心提交定向转让申请,否则将导致缴还逾期影响履约。具体要求如下:
    1、最迟于7月8日上午10:00前提交合同复印件(配额出售方为国有企业的,还需提供会议纪要或合同审批单,加盖公章);
    2、沟通配额出售方确保最迟于7月8日该配额在注册登记账户内,未转至交易系统;
    3、最迟于7月9日上午9:30前企业资金已转至交易账户。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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