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主体多元化
1、交易门槛降低,交易主体不再是相对固定的少数经核准主体。随着能源互联网理论研究和试点工作的深入,加之新电改对售电侧的不断放开,能源互联网背景下的
市场环境将涌现出更多交易主体。除了现有市场中如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这些少数经核准的主体,未来的交易主体和市场构成将更为丰富广泛,各类售电公司,园区、楼宇,甚至个体用户都可能发掘自身的网络接口,不同程度地参与能源互联网交易市场。
2、基于互联网的能源交易,带来网络用户数量的大大增加。随着能源互联网的推进,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用户感受到互联网交易的便捷,传统的能源用户将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互联网交易中。
3、能源供应者和消费者交易主体的角色和权责可相互转换。和传统模式中固定的供求关系不同,能源互联网交易市场中,供应者和消费者的角色并不再是一成不变的。相反,类似于互联网中信息交互的特性,能源互联网中广泛的能量交互将使得能源供应者和消费者交易主体的角色和权责可以发生相互转换。这将使得市场可能自洽地实现利益分配的优化并形成更为高效公平的利益分配格局。
4、交易的参与和退出自由选择,市场结构动态变化。市场管理部门将制定明确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在满足相应要求的前提下,交易主体可自由选择参与或退出市场。这将充分发挥市场里的作用,从而使其结构实现更为灵活的动态变化,从而提升资源协调优化配置的效率,同时加强市场的适应性。
交易商品多样化
1、多元供应,
电力变多种能源。能源互联网强调“横向多元互补”。多种能源的参与和协调互补是其区别于智能电网的重要特征之一。除了电力之外,油、气、热等多种能源都将实现广泛互联与多元供应,并最终实现能源的优化利用。
2、电能单一同质化产品变为用户自定制的差异化需求。交易模式和市场的不断开放与完善将为用户提供种类丰富的交易商品,这赋予用户更多的自主选择权,使用户能够摆脱单一同质化的电能消耗,而自主定制自身的能源消费方案进而满足自身的差异化需求。
交易决策分散化
1、地区区域的整体平衡变为不受地理约束的局部平衡。能源互联网通过运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以及分布式发电等技术,使得区域内的能源生产与能源消费之间建立灵活便利的联系,能源传输不必再必须通过传统的主网,而是能够实现产供销的区域一体化。
2、优化目标由购售价差为代笔的经济目标,变为清洁、环保、多种。传统的能源交易双方都以利润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这一经济指标为目标进行交易决策。随着能源互联网的推进,清洁能源的供应比例大大增加,用户对自身用能行为智能化控制水平不断提升,同时可以实现能源的综合利用,因此,交易的决策目标也将会随之变化。
3、集中式的整体优化决策,变为分散自平衡优化,帕累托最优。传统的能源供应由大网架统一调度,统一决策,来进行整体优化决策。而前面已经提到,基于市场的能源互联网的建立能够通过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与分布式发电、储能等技术实现局部区域的产供销一体化,从而使区域实现自平衡,并且能够通过自我调节实现帕累托最优。
交易信息透明化
1、信息源由单一交易中心发布变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在传统的交易模式中,能源交易信息皆由各交易中心统一发布,且交易信息较为单一。能源互联网建立后,交易量将会大大增加,这将带来数据信息量的大幅提升。同时,由于交易不再完全受大网架控制,因此将会出现大量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来为供需双方提供信息服务。
2、交易信息的充分、透明,提升市场交易的有效性。市场化的交易将大大促进交易信息透明度的提升,能够保障交易的有效性。
交易时间即时化
1、由固定周期交易变为用户自行发起的即时交易。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市场化的深入,交易的时间范围也将逐步实现即时化,满足人们第一时间的需求。
2、交易将在短时间内完成,供需双方的反应速度在交易中占有重要作用(抢单)。随着即时性的的提升和交易主体的大幅增加,未来的能源交易的竞争将更加激烈,速度将成为决定交易能否达成的关键因素之一。
交易管理市场化
随着能源互联网的推进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交易管理也将变得更加市场化,准入核准将变为自由选择进入退出;交易量限额管制逐步放开,由供需双方自主决策;同时,原有的价格限制管制具有滞后性被动性,而未来将变为激励相容的倍率引导。
交易约束
互联网交易的灵活多变性与能源传输网络的物理约束的矛盾将不断增加。交易的灵活性必须有先进的技术作为支撑,交易量的增大和交易的无序性将大大增加能源传输网络的压力甚至超出传输网络的物理承受能力而导致交易无法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