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压力和困难、机遇与挑战,
陕西省商洛市环境保护局提出思想认识上要有新观念、能力建设要有新提高、执法监管要有新作为、工作机制要有新举措、工作作风要有新气象,努力推动基层环保工作创新发展。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环保部门要认识环境保护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把握新机遇,面对新挑战,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基层环保工作面临多重压力。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政策更严格;社会对生态环境更加关注和广大群众对解决环保问题的心情更加迫切;环保工作头绪更多、任务更重;环保工作考核更严更细;环保工作面临责任更大更重;基层环保能力极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环保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市县垂直管理体制使县区政府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难以落实,权责利不统一,管理体制理顺难;从省到市、县对环保项目的投入严重不足,环保资金投入落实难;基层环保部门办公条件简陋,环境监察监测装备滞后,环保队伍能力提升难;与新《环境保护法》相配套的大气、土壤、水污染防治法等还都在修改过程中,环保司法新机制还没完全形成,新《环境保护法》执行难;顶层设计仍在调研阶段,顶层设计与地方实际衔接难;环保部门目前还在“跳单人舞”,工作合力形成难。
环保工作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基层政府对环保属地管理落实还不到位;相关部门履行环保责任不到位;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环保部门的动态监管还不到位。
当前商洛环保工作面临六大挑战。要确保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不超标,确保空气质量稳定向好,确保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好于上年,确保区域不发生重特大环境应急事故、不被主流媒体通报曝光,确保年度考核顺利过关,确保系统干部不因失职渎职而被追责。这“六个确保”,对每个环保人来说,都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挑战。
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
党的十八大奏响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军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国务院前年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新《环境保护法》以及与之配套的4个办法等,为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和理论依据。各级政府已把生态文明与环保目标纳入党政目标责任考核,且分值比重很高,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工作创新机制、执法监管机制、监督监测机制、目标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工作制度机制,为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工作基础和内生动力。环境保护已成为当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政治工程、德政工程,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面对压力和困难、机遇与挑战,要正确认识新常态、积极适应新常态,敢作为、勇担当,努力推动基层环保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思想认识上要有新观念。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精神实质,从思想上提高做好环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能力建设要有新提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增加基层环保机构,落实人员编制。要强化教育培训和专业人才引进培养,提高环保执法监察能力和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提高环境监测技术水平。
三是执法监管要有新作为。环保部门要勇于担当,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壮大执法监察队伍。建立监督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实施环境执法监管网格化管理。
四是工作机制要有新举措。要加强与公安、工商、金融、国土、城建、城管、
电力、规划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构建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
五是工作作风要有新气象。坚持从严教育干部、从严管理干部,要以规范环保权力运行为重点,从依法行政、严惩腐败、转变作风、建章立制4方面共同发力,努力建设一支铁腕治污、勇于担当、公正透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基层环保队伍。
作者单位:陕西省商洛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