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标排放应为“十三五”环境执法重点

2015-7-21 00:07 来源: 法制日报

地方应建立生态环境红线

就“十三五”环境规划,王金南也谈了他的个人看法。他认为,“十三五”期间,除了要建立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模式,包括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以土壤目标城市矩阵外,还有环境保护公众健康指标。

王金南建议,应鼓励地方城市建立一些接近百姓的环境指标,包括健康蓝天数;可游泳水面;可垂钓水体;可饮用水源等;此外,还有环境质量与民生改善相关联的指标,比如,人口加权的PM2.5的浓度、安全饮用水源覆盖人口比例,无公害蔬菜粮食覆盖率等。

王金南提出,考虑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以及生态产品服务为突破口,设立具有约束性的生态保护目标指标。

就污染物总量目标,王金南的看法是,“十三五”期间,全国性的污染物排放问题控制指标不扩展,区域和行业性的总量控制指标主要交给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出台一些技术指南和规范;同时,全国性的总量控制指标必须实现与环境质量改善挂钩,实现面向改善环境质量的总量控制模式转型。

王金南认为,应将环境质量不降级,功能不退化作为底线。他说,在这个大前提下,要强化环境质量排名和信息公开以及社会监督;将基本型的环境质量要求列入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探索编制生态资产负债表,健全环境质量目标考核机制,实现主要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环境审计等。

王金南提出,要建立城市清单,明确各城市环境质量达标进程;明确环境质量改善分区域,分阶段目标,面向社会公布;同时,还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和典型区域、河流,集中采取措施;确定国家优先治理和监管名录。

“实施‘反降级’的刚性约束,不能为经济发展牺牲环境质量。”王金南提出,把划定生态环境红线列入五年发展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并要求地方政府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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