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出台是为了整合、规范
市场,但是操作过于简单。以2014年为例,如果按照新政策,兴蓉投资一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净增加2800万元,对企业来说压力巨大。国家想支持行业发展,不能散点式打针,需要有系统规划措施。
——兴蓉集团董事长杨光
环保行业一直是一个保本微利的行业,需要更多政策和资金等支持。按现在的政策,企业很大一块利润将被扣掉。如果没有基本的支持和鼓励,企业可能没有太多创新动力。
——柏林水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阿蕾
此次增值税政策的出台,可能是政府认为污水处理不是资源消耗单元,而是能源的产出者。从之前的免征增值税到现在突然征收,政府“一刀切”做得过快。环保行业需要多方共同呼吁,政策能有更好地完善。
——博天环境集团董事长赵笠钧
●由于大部分项目是减免税收的,污水处理行业的交易结构、收费体系中,都没有算入增值税以及所得税的环节,78号文打破了产业发展的均衡
本报讯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78号文),自2015年7月1日起,征收增值税,后返还70%,即需要缴30%的增值税。这意味着污水处理、再生水等免增值税的政策被取消。政策出台后,引起了业内关注和讨论。
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伙人傅涛认为,长期以来,国家对污水处理行业比较重视。行业中大部分项目是减免税收的,但恰恰因为减免税收,污水处理行业的交易结构、收费体系中,都没有算入增值税以及所得税的环节。78号文的发布打破了产业发展的均衡。
“政策的初衷是支持产业发展,同时能让环保企业守法,但是对于一个已经多年享受到减税的产业来说,其实无形中加大了负担。”他说。
济邦咨询公司总经理张燎认为,新政策的出台多且快,但有些考虑欠周详。当然,如何平衡速度和质量本身也不容易。
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薛涛表示, 78号文所影响的企业正在以PPP中所包含的BOT模式运行污水处理厂,这将冲击本身就落地不畅的PPP模式,因为其中并未要求地方政府对民营资本做出合理补偿。
薛涛还表示,污水处理行业本身竞争比较充分、利润低,现在又减去30%的利润,会产生很多不稳定因素。类似文件出台之前,应该要求地方政府及时调价。
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等领域服务多年的律师刘敬霞认为,78号文的出台加大了污水处理企业的负担。预计原来做BOT的污水处理厂会要求调价,将税收反映到成本中。
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高宏坪认为,从现金流上来讲,很多环境项目公司和地方政府之间签的BOT、TOT协议大多是按月付和按季付,经常有政府拖欠不能及时支付的情况,导致运营企业现金流压力特别重。此次开征增值税,将进一步加剧项目公司的现金流压力。
此外,目前市场对开征增值税的理解有所不同。比如,污水处理企业退税70%的基数是多少存在争议,有人认为税基是17%,还有人认为污水处理厂应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基计算。
北控水务有关人士介绍说,污水处理厂的最终所有权属于政府,会计核算将其确认为一项金融工具而非固定资产,因此,是否适合17%税率值得商榷。同时,污水处理行业属于国家鼓励行业,增值税的根本原理在于流转,但污水处理厂的下游都是政府,将税收转嫁给政府,是否违背了政策的初衷也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