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精神,围绕主题主线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任务,以“低碳权益、惠及你我”为核心理念,以“自主自愿、鼓励创新”为原则,按照“政府引导、
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示范引领”的要求,鼓励各地开展
碳普惠制试点示范;可选取部分行业企业、社区家庭、个人群体,也可从用电、用水、用气、低碳出行、推广新能源汽车、废弃物回收处理和增加
碳汇等方面着手试点,形成以试点地区政府为责任主体、省直相关部门支持和督促、研究机构提供技术支撑的联动工作机制,为全省推广碳普惠制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选择并推动若干地市、县(市、区)启动首批碳普惠制试点,及时总结试点地区经验,初步搭建全省碳普惠制推广平台。到2018年,根据试点地区经验和模式,以社会自觉为基础、以商业激励为手段,并与
碳排放权交易及低碳
政策有机结合,在全省初步建立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碳普惠制。到2020年,碳普惠制不断完善,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意识得到强化,企业和公众自觉践行低碳行为和弘扬节约、健康的低碳生活方式,为全国低碳发展和自愿
减排交易工作提供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