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这预示着该市即将正式推行碳排放交易。
《办法》规定,重庆市将对年碳排放量达到规定规模的排放单位实行配额管理,同时鼓励其他排放单位自愿纳入配额管理。而配额总量控制目标,则应在国家和重庆市确定的
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约束性指标框架下,根据企业历史排放水平和产业
减排潜力等因素进行确定。
与此前已经实施碳排放交易的几个地区不同,重庆的碳排放交易平台是重庆联交所。而此前,
深圳、上海、
北京、广东、天津和湖北的碳排放交易平台,均是专门设立的碳排放交易所。
另外,《办法》规定,除了国家和该市有禁止性规定的外,配额管理单位(即排污企业)、其他符合条件的
市场主体及自然人,在重庆联交所开设交易账户、取得交易主体资格后,可以参与碳
排放权交易。这意味着,今后个人也可以"炒"碳。
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的碳排放交易不对个人开放,广东即将对个人开放,天津、湖北和深圳则允许个人“炒”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