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
(CDM模式和程序第45节(e))的说明
1. 执行理事会同意在确定基准线情景时用区别对待的方法处理以下四种国家和/或部门政策[1]:
(a) E+型: 现有的国家和/或部门政策或法规, 它们造成政策驱动的
市场扭曲, 致使较高排放强度的技术或燃料较之低排放强度技术或燃料处于比较优势。
(b) E-型: 国家和/或部门政策或法规, 它们赋予低排放强度技术较之高排放强度技术正的比较优势(比如为促进可再生能源推广的政府津贴或为能源效率计划筹资)。
(c) L-型: 由地方或国家政府当局采取的部门强制性法规, 其动机为减少负面的地方环境外部性和/或为
节能, 并还能附带减少GHG排放。
(d) L+型: 由地方或国家政府当局采取的部门强制性法规, 其动机为减少负面的地方环境外部性, 并附带地妨碍了采用/推广较低GHG排放的技术。
2. 只有在COP通过京都议定书(决议1/CP.3,1997年12月11日)前已经被执行的“E+型”国家和/或部门政策或法规才能在开发基准线情景时被考虑。如果“E+型”国家和/或部门政策或法规是在通过京都议定书以后执行的, 则基准线情景应该是指在该国家和/或部门政策或法规没有到位情况下的一种假想情形。
3. 对于在COP通过CDM M&P (17/CP.7号决议, 2001年11月11日)以来已经被执行的“E-型”国家和/或部门政策或法规, 在开发基准线情景时可不予考虑 (即基准线情景应该是指在该国家和/或部门政策或法规没有到位情况下的一种假想情形)。
(备注:执行理事会指出
方法学专家小组(Meth Panel)将继续对有关L-和L+型的国家和/或部门政策或法规的可能的附加建议给予考虑。)
[1] 此文件中, 以下术语定义如下:
- 政策和法规:由东道国的地方和/或国家当局决定和公布的。
- 政策驱动的市场扭曲:由东道国的地方和/或国家政府当局所做的决定所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