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上海盈碳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在各项目下,双方还需签署项目合作确认书形成一份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2、相关的正式协议及合同的签署及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
二、协议签署概况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盈碳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针对温室气体自愿
减排项目(以下称为“减排项目”)合作达成一致于 2015年 8月正式签署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三、合作方介绍
上海盈碳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碳”),主要从事
碳资产管理、
碳减排项目开发以及低碳咨询等业务,并逐渐拓展到
碳金融和
碳交易,打造碳资产的完整产业链。盈碳已经成功开发了超过60个清洁发展机制(
CDM)项目,并成功签约开发超过40个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甲方与乙方共同合作使甲方所拥有(或控股)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其子公司/分公司所拥有(或控股)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申请成为减排项目,并就这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出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称为
ccer)的销售达成合作。
乙方提供包括前期咨询、减排项目申报备案、CCER备案签发、CCER销售及通过相关碳金融业务为甲方项目获取资金支持在内的一站式服务。同时通过长期合作,乙方为帮助甲方实现CCER销售收益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双方达成此战略合作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2、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其所拥有(或控股)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其子公司/分公司所拥有(或控股)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保证其有权基于这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乙方进行减排项目的开发合作,保证其有权出售各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产生的CCER。为此,甲方负责各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制作并取得相关核准批复,并负责各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并确保各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正常运营。
(2)乙方全权负责减排项目咨询开发工作,包括相关文件制作、减排项目申报、审定与核查等所有相关工作,以使各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申请成为减排项目并在国家主管部门备案注册,以实现CCER的备案签发。
(3)乙方全权负责CCER的销售工作,寻找和筛选CCER买方,达成对甲方最为有利的CCER销售合同。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目的是在公司签署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础上充分利用上海盈碳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的专业碳资产开发与管理经验,使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申请成为减排项目,并就这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出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称为CCER)的销售达成合作。此次合作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环保领域的业务开拓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此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帮助公司实现CCER销售收益,使公司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今后发展和利润水平提高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为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该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
七、备查文件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