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马锡董事会如何产生?
据公开资料,淡马锡的董事会成员产生过程应该是:董事会的领导力发展与薪酬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批准——财政部任免建议——(内阁)建议经总统批准(或否决)。
这和财政部关于“政府的主要任务是确保淡马锡有一个能够胜任的董事会”的说法是一致的。首席执行官由董事会任命,但需经总统批准。当然,也有说法认为淡马锡的首席执行官是缺乏代表性和可复制性的,因为她是总理夫人,其反证就是黯然离去的顾之博。
对于企业的监管,新加坡以《公司法》为唯一法源,基本原则是要求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淡马锡严格遵循了《公司法》。
淡马锡董事会成员一直维持在10 名,除了作为首席执行官的何晶在董事会里充当执行董事一职外,大部分都是非执行董事,甚至是独立董事,在公司里没有股权,且都是来自于独立私营企业的商界领袖。既减少了股东董事对董事会的直接干预,降低了政府的影响,又通过较少的执行董事,有效地将执行与决策的责任严格分开。
而财政部代表政府作为淡马锡的唯一大股东,近几年来只派出一名股东董事在其董事会中。事实上,从2011年10月公司董事、前财政部常任秘书张铭坚卸任其总理公署常任秘书一职后,公司董事会里就没有政府官员了。淡马锡的管理层如何运作,完全在董事会的指导之下,不受政府的影响,企业本身有完全自主的决策权。管理层则依赖职业经理人专业的投资实现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