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马锡模式:中国怎么借鉴?
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陈志武说,在目前的体制下,要真正让中国的国企按照
市场化的方式去运作,“非常非常难”,因为央企主要领导都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任命,这就“让游戏不太好玩儿了,就没办法市场化了”。
陈志武说,即使不由中组部任命,央企领导要是让国企资产出现亏损,也可能因为犯下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罪名而坐牢,这些刑法条款让原本可以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企业不敢市场化。他因此得出结论,“淡马锡模式”目前在中国体制下的可复制性是“非常非常低”。
中国原国家体改委副主任邵秉仁上个世纪90年代曾参与国企改革的工作。他呼应说,当年他曾经考察过淡马锡模式,“它最核心的是市场化运作,尽管是国有的,但是它是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和管理机制都是按市场化进行。
邵秉仁提出,国企的
问题是,用人机制非市场化,管理层全是政府任命的,“谁任命它要对谁负责,它就不会对真正对全民资产和人民负责,这就是本质的区别”。
他痛批,“央企没一家干净的!只有从防腐败入手,打破既得利益樊篱,才能从根本上推动淡马锡模式改革”,强调国企若不进行彻底的市场化改革,“混合所有制没法搞”。
顾清扬说,“淡马锡模式”本身就具有动态性,因此在学习借鉴时应深入了解其背后运作的机理和原则,而不能照搬表面做法。他认为,私人资本和民间资本是最终推动一国经济增长的长期可靠力量,国有资本仅仅是中间的过渡阶段。
“国有企业的行为必须以国家的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而不是国有企业本身的利益最大化。当市场失灵时国有企业要毫不含糊地进入私人企业难进入的市场,当市场完善时,也要毫不含糊地退出。”在顾清扬看来,淡马锡正是以国家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完成了两次所谓的“国退民进”,同时也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增值。(综合新华网、曾祥展《你真的了解淡马锡模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