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环境与发展
问题的尖锐化,世界各国政府都普遍重视对生态环境的研究,力求寻找解决生态环境与发展问题的良策。发展循环经济目前正成为解决生态环境与发展问题的最终选择。就一个区域的建设与发展而言,正确地确定区域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科学地确定区域的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有效地引导区域的空间拓展和产业发展,在经济和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条件下持续维系区域特有的自然环境和景观环境等,至关重要。
生态城市成为区域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模式。生态城市(Ecopolis或Ecoville)这一概念最早是前苏联生态学家OYanitsky(1987)提出的。根据国内外研究进展,提出了多种有关生态城市的概念。我们认为,生态城市应是资源高效利用、环境和谐、经济高效、发展持续的,社会自然经济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人类居住区。
生态城市规划是生态城市建设的保障。1984年,联合国在其“人与生物圈”(MBA)报告中提出了生态城市规划的5项原则:一是生态保护战略;二是生态基础设施;三是居民的生活标准;四是文化历史的保护;五是将自然融入城市。在生态城市规划上,应考虑四个基本问题:即人口问题、资源合理利用问题、经济发展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
在我国,80年代末开始实行“城考”制度,90年代初推广实行生态示范区,到1997年开始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而最近又提出建立生态城市、生态省的目标。贵阳成为我国第一个生态城市的试点。进行生态城市(以及省、示范区)规划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途径。其中,
深圳、广州、哈尔滨、乌鲁木齐、杭州、绍兴、佛山、厦门、青岛等城市都已经进行或正在进行生态城市规划,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又把
海南、
吉林、
黑龙江列为全国重点建设的生态省,这些都意味着我国环境可持续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