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选2015年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的通知【闽发改区域〔2015〕570号】 ...

2015-8-21 10:30 来源: 福建发改委

申请福建省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机构以及核查人员所需要哪些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核查机构的材料包括:
  1.核查机构备案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近3年本机构或主要技术负责人相关可核实的业绩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
  5.组织机构图、人员职责说明,核查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及其他相关信息,内部质量管理制度;
  6.符合性声明,包括所从事的业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声明、不从事与核查工作有利益冲突的活动的声明、保密承诺声明、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等。
  (二)核查人员的材料包括:
  1.核查人员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具备国家和省级碳排放核算方法、企业碳排放状况初始报告盘查、温室气体清单编制、CDM项目审定与核查、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查、ISO14064企业温室气体核查、项目节能量审核或能源审计等领域咨询或审核经验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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