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2015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方案的批复 粤发改气候函〔2015〕39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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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报来的《关于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广东省2015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方案>的请示》(广碳所〔2015〕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批复的《广东省201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原则同意《广东省2015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方案》(以下简称《有偿发放方案》),请你司认真组织实施。
二、你司要加强《有偿发放方案》实施系统技术保障工作,确保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要做好《有偿发放方案》的宣传解读,以及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的跟踪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逐步形成符合我省实际、可为全国碳
市场建设提供示范借鉴意义的有偿发放长效机制。实施过程遇到的重大
问题请及时向我委报告。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