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废弃物处理温室气体排放

2015-9-16 20:21 来源: 中创碳投 |作者: 胡晓明

主要排放源


主要排放源
甲烷排放源:包括固体废弃物填埋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及工业废水处理。
二氧化碳排放源:包含化石碳(如塑料、橡胶等)的废弃物焚化和露天燃烧,这是废弃物部门中最重要的部分。废弃物的能源利用(即废弃物直接作为燃料发电,或转化为燃料使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应当在能源部门中估算并报告。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所的非化石废弃物和废水处理污泥的焚烧也可以排放二氧化碳,这部分排放是生物成因,应作为信息项报告。
氧化亚氮排放源:由于氧化亚氮排放机理和过程比较复杂,主要取决于处理的类型和处理期间的条件。本指南只报告废水处理的氧化亚氮排放。
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及其数据来源
填埋处理甲烷排放
固体废弃物处置甲烷排放估算所需的活动水平数据包括:城市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城市固体废弃物填埋量、城市固体废弃物物理成分。各省区市的城市固体废弃物数据可从各省区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中获得。城市固体废弃物成分可通过收集垃圾处理场所相关监测分析数据或有关研究报告获得。对有条件的省区市则可定期进行监测和采样分析得出。

省级清单编制指南中给出了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甲烷排放清单估算所需排放因子(甲烷修正因子、可降解有机碳、可分解的DOC的比例、甲烷在垃圾填埋气体中的比例、甲烷回收量、氧化因子)及相关参数的推荐值,但鼓励使用省区市特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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