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胜、陈晓春指出,低碳经济的核心内涵是在
市场机制基础上,通过
政策创新及制度设计,提高节约能源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温室气体
减排技术,建立低碳的能源系统和产业结构,它包括生产的低碳化、流通的低碳化、分配的低碳化和消费的低碳化四个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研究所将低碳经济界定为人类社会面临日益加剧的全球变暖压力下提出的一种新发展理念,是通过技术创新和应用来替代化石能源消耗的经济增长模式。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和能源消费方式,低碳经济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三低”)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三高”)为基础,以应对碳基能源对于气候变暖的影响为基本要求,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目的,其实质在于提升能源的高效利用、推行区域的清洁发展、促进产品的低碳开发和维持全球的生态平衡。
袁优男将低碳经济定义为一种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点的发展模式,是以应对气候变化、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为目的的规制世界发展格局的新规则。其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建清结能源机构,发展低碳技术、产品和服务,确保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消减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其核心是能源的高效率和洁净的能源机构,关键是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
孙桂娟、殷晓彦等人认为低碳经济是指兼顾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实现温室气体排放的低增长或负增长的经济增长模式。其内涵包括建立低碳能源体系、低碳技术体系和低碳产业结构,建立与低碳发展相适应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实施刺激低碳发展的国际国内政策、法律体系和市场机制,其实质是高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
问题,核心基础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付加锋、庄贵阳等在总结其他学者关于低碳经济定义后,提出低碳经济是指碳生产力和人文发展均达到一定水平的一种经济形态,具有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环境友好的突出特点,旨在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发展社会经济的全球共同愿望。
陶良虎认为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可以看出,低碳经济这一理念始于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的考虑,随着实践的进展,其概念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和拓展,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来定义低碳经济。尽管他们的研究角度不同,对低碳经济概念的表述方式也存在差异,但其概念的内涵大致相同,即低碳经济的主要特征是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其实质是能源的高效利用和发展清洁能源,其核心是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其目标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