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碳减排之策

2015-9-25 10:22 来源: 中国经济报告

确定地区碳约束目标的原则

1.主要约束对象为重点排放工业企业。分析碳排放现状可以看出,中国碳排放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目前工业排放普遍占到各省排放量的80%以上),因此中国近期主要减排约束对象应为工业企业。

2.经济发达地区承担更多减排责任。根据人均GDP和碳市场政策可能实施情况,将中国分为四类地区:碳排放试点地区,东中部发达地区(人均GDP大于8万元),中西部中等发达地区(人均GDP为4-8万元),西部欠发达地区(人均GDP小于4万元)(见表2)。以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经验来看,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纳入碳排放交易的企业门槛(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越低。由于四类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显著差异,根据公平原则和地区差异性原则,对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设置更为严格的减排标准。

3.三产及生活排放根据人年均历史排放量分配。在三产及生活排放方面,由于东部地区历史排放较高,且能源供应严重依赖西部地区,可考虑由东部地区为西部地区未来的碳减排“买单”,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东部出资、西部减排”的减排模式。在分配三产及生活排放配额时应根据各地区的历史排放量和人均收入水平,给西部地区留出更多的排放空间,通过东部地区购买西部地区的碳排放配额,实现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的“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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