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市场的作用分析

2015-10-7 23:04 来源: 易碳家--中国碳交易网

分析我国碳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我国目前还不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但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先后发布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等政策性文件,并采取了一系列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2009年10月公布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表明了中国政府对全人类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2011年11月,我国批准在北京、天津等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目前均已初步完成相关实施方案,国家发改委也通过了5家交易所作为碳交易备案机构,准备启动试点交易工作,并拟在2015年将碳交易扩展至全国。目前我国主要是通过开发CDM项目,将项目产生的核证减排额以出口方式参与国际碳交易,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国拥有CDM全部注册项目的51%,自2008年以来我国就一直是国际碳市场的最大供给方。但在碳排放权交易过程中却处在整个产业链的最低端,我国全球碳交易市场创造的巨大减排量,被发达国家以低价购买后包装、开发成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在国外进行交易,对国际碳价的话语权影响分量不够。作为全球最大的CDM项目供应方和碳排放权供应国,目前我国自身还没有完整的碳交易平台,只是国际碳市场的参加者和相关规则的执行者。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但目前处于弱有效状态,市场规模相对较小,促进资本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还很有限,作为资金需求方有大量的企业无法进入碳交易市场筹集资本金,作为有大量碳排放权要求的企业又缺乏可供投资(不是投机)的平台。

分析原因,主要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新兴+转轨时期,经济体制改革也正处于向纵深推进的阶段,对碳交易市场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需要有升华和提高的过程,特别是当前还没有自己完整的交易平台,碳交易市场各主体如何归位尽责尚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规范,加强对相关主体的引导,刻不容缓,怎样更好地融入国际碳市场并通过国际、国内两个碳市场来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任重道远,建设符合我国国情、并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匹配的碳交易市场,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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