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研究碳排放权期货 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为例

2015-10-7 23:51 来源: 易碳家--中国碳交易网 |作者: 聂巧平

据了解,全球气候问题受到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的广泛重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促进低碳环保事业发展的方法层出不穷,主要有:碳排放权交易、征收碳排放税、成立碳基金、政府管制以及行政补贴等。目前,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受到各国政府及金融行业的青睐,也被认为是解决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探讨研究碳排放权期货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为例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可以分为国际层面和国家(地区)层面。前者指的是不同国家在实现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过程中相互合作并承担责任的框架;后者指的是某一国家(地区)针对其管辖的涉及二氧化碳减排的企业该如何获得碳排放权的相关制度规定。欧洲是全球推动二氧化碳减排最积极的地区,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一是全球范围内碳排放权交易最活跃的市场,在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具有示范作用,2010年该体系内的成交额为1198 亿美元,占全球碳排放权交易总额的84%。二是关于碳排放期权的研究大部分是围绕着EU ETS 展开的,因此本文主要综述的重点主要是EU ETS。

EU ETS碳排放权配额的分配

EUETS碳排放权配额如何分配。EUETS建立的基础是《欧盟2003年87号指令},2005年1月1日起欧盟28个成员国正式开始运作该体系。EU ETS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05→2007年;第二阶段为2008-2012年;第三阶段为2013-2020年。日前该体系已经进入第E阶段运作期。EU ETS属于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该计划对成员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设置上限,各国排放上限之和不超过《京都议定书》承诺的排放量。该计划综合考虑成员国的历史排放、预测排放和排放标准等因素对排放份额进行分配,假如企业想要超出规寇的限额,就必须向那些排放量低于限额的企业购买排放量。

据业界人士认为,EU ETS中的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属于限量和交易计划的一种,但又不完全与其等同,同美国之前的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配额分配方案相比也存在本质的不同。EU ETS参与各方关于相应资金的承担存在着时间上的先后顺序,也就是说,政府、企业以及碳排放权的购买方存在彼此依赖的关系。例如,如果电厂等企业认为自己的行为能够影响到碳排放权的价格,他们在行动之前就会充分考虑自身的因素。同时,二氧化碳排放企业停止运营后其已经获得的碳排放权份额怎样处理、新进入的企业如何分配到碳排放权配额等问题如何安排,都会影响到碳排放权的价格。这些问题涉及到配额能否储存及借贷的问题,也就是说,碳排放权能不能从第I阶段留到第H阶段使用,能不能在某个企业退出EU ETS之后将其未用完的碳排放权配额转让给其他企业。以上因素都会影响到碳排放权配额的价格,因此,在设计分配方案的时候,必须慎重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

根据《欧盟2003年87号指令》,在第一阶段,所有碳排放权配额是根据各个成员国企业的历史排放数据进行免费分配的;然而,在第二阶段,碳排放权配额中的10%将会以拍卖的形式分配给各个企业。拍卖这种广受争议的分配方式是否适合EU ETS,采用拍卖的方式可以减小碳排放权期货价格的波动性,同时可以增强EU ETS中相关企业的信心。

据业界人士认为有三个主要因素可能会影响到EU ETS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效性: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的设计、2012年之后具有国际公信力的条约的缺失以及碳排放权市场的建立对相关行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从微观角度对EUETS运行的第一年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探讨碳排放权配额在2005年是否超额分配还是未充足分配,他们得出结论:2005年EU ETS确实超额分配了碳排放权配额,多出的额度大约是1亿份EUA。

EU ETS 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的争论。对EU ETS所采用的碳排放全配额分配方法的研究文献数量众多,不同学者对该体系采用的分配机制也褒贬不一,观点不尽相同。有些学者支持第一阶段所采用的方法,也有学者对此方法提出了质疑。

据了解,EU ETS第I阶段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碳排放权市场参与者已经承认碳排放权是有价格的,而不是像以前那样认为碳排放权是免费的,这也就为进一步推进碳排放权配额交易铺平了道路。据业界人士认为EUETS采取的分阶段发放碳排放权配额的方案非常有利于碳排放权配额市场的发展。

对EU ETS第I阶段采用的配额分配方法也存在不少批评。2007年底,碳排放权配额的现货价格一度趋近零,一些学者认为这是EU ETS在第一阶段不考虑市场需求而过分分配碳排放权配额的恶果,第一阶段碳排放权配额实际多分配了将近1亿份,在第二阶段,应该结合市场需求适度控制配额的分配量。导致碳排放权配额现货价格剧烈下降、甚至接近零的原因不仅仅是配额被过度分配,更重要的原因是,这反映出了碳排放权配额的本质特征,即碳排放权配额可以储存和借贷。根据EU ETS的安排,不同成员国可以相互买卖碳排放权配额,因此,在2007年底第一阶段结束的时候,出现了明显的时间上的衔接缝隙,这是导致碳排放权配额现货价格下降到基本为零的真正原因。因此,他们认为,在今后对碳排放权进行分配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不同阶段之间的衔接和配额总量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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