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部) 的委托,对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系统建设(250万)、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抽查(100万)、14年度
电力、
水泥、
钢铁、
石化4个行业控排企业的
碳排放信息核查(600万)、2015年度控排行业碳排放配额分配总体方案研究(150万)、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200万)、低碳日宣传、系列报道、网站建设(90万)、
碳普惠省级平台(100万)、碳普惠制地市试点(300万)、2015政府投资项目委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104001-0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系统建设(250万)、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抽查(100万)、14年度电力、水泥、钢铁、石化4个行业控排企业的碳排放信息核查(600万)、2015年度控排行业碳排放配额分配总体方案研究(150万)、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200万)、低碳日宣传、系列报道、网站建设(90万)、碳普惠省级平台(100万)、碳普惠制地市试点(300万)、2015政府投资项目委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
政策)
GPCGD153104FG327F
广东省2012年和2014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20日至 2015年10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9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02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1月9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0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7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