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建造(DB)模式
即设计-建造模式(DesignAndBuild),在国际上也称交钥匙模式(Turn-Key-Operate)。在中国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Design-Construction)。是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这种方式在投标和订立合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首先选择一家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
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显著降低项目的成本和缩短工期。然而,业主关心的重点是工程按合同竣工交付使用,而不在乎承包商如何去实施。同时,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可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
优点
1、和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规划直至验收,减少了协调的时间和费用;
2、承包商可在参与初期将其材料、施工方法、结构、价格和
市场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计中;
3、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国外经验证明:实行DB模式,平均可降低造价10%左右;
4、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
5、责任单一。从总体来说,建设项目的合同关系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业主的责任是按合同规定的方式付款,总承包商的责任是按时提供业主所需的产品,总承包商对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有全部的责任。
缺点
1、对最终设计和细节控制能力较低;
2、商的设计对工程经济性有很大影响,在DB模式下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风险;
3、质量控制主要取决于业主招标时功能描述书的质量,而且总承包商的水平对设计质量有较大影响;
4、时间较短,缺乏特定的法律、
法规约束,没有专门的险种;
5、方式操作复杂,竞争性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