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债券发行和其他债券有哪些异同?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您认为碳债券发行和其他债券有哪些异同?
王遥:碳债券在发行方面应当遵守一般债券发行所需的制度规则。从企业发行债券的监管机构来看,国内主要债券品种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监管的企业债、证监会监管的公司债、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监管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证监会采取核准制,交易商协会采取注册制;企业债要求发行主体是法人,公司债要求发行主体是所有公司制法人,债务融资工具要求发行主体是非金融企业法人。根据我国现有的债券制度,三类债券监管部门对核准或接受注册与
节能减排有关的债券并无明确限制性规定。其中交易商协会已接受注册国内首单碳债券即中广核中期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