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8 15:11 来源: 易碳家
第四步:编写申请材料并报送至国家发改委
收到审核机构纸版审定报告后,开始编写除项目设计文件(或补充说明文件)和审定报告以外的其他申请材料(清单见表3),并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地方发改委或国家发改委。
对于43家央企单位[2],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国家发改委;其他单位需将申请材料报送至项目所在省(或自治区)发改委,得到省(或自治区)发改委的初审意见函后,再报送至国家发改委。
表3 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申请函 | 根据模板编制 |
2 | 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申请表 | 根据模板编制 |
3 | 项目概况说明 | 根据模板编制 |
4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 |
5 | 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 复印件 |
6 | 环评批复文件 | 复印件 |
7 | 节能评估报告 | 复印件 |
8 | 开工时间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9 |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批准书(LoA) | 复印件,类型(三)和类型(四)项目需提供 |
10 | 项目设计文件(或补充说明文件) | |
11 | 项目审定报告 |
第五步:专家技术评估
国家发改委会定期组织召开“自愿减排项目备案审核理事会会议”。如果申报项目被列入会议通知中,则需要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包括:业主方1人、审定机构1人和咨询机构1人。
在会议上,由业主方(或咨询机构)介绍项目开发情况;由审定机构介绍项目审定过程及审定结论。双方介绍结束后,由专家提问并给出关于项目设计文件(或补充说明文件)和审定报告的修改意见。
第六步:国家主管部门审查及登记备案
根据专家意见,修改项目设计文件(或补充说明文件)和审定报告,并重新装订申报材料,再次报送至国家发改委。通过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审查后,项目将登记备案,并列入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备案项目”栏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