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发第三十一号“主席令”,正式发布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修订过程恰逢民众谈“霾”色变之时,在治理雾霾方面被寄予厚望,于是更多称之为“雾霾法”。
“柴静说霾”的恳切说辞仍言犹在耳,掷地有声的新污染防治法施行在即,两者相继追击大气污染不断恶化的“元凶”——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这与“两个替代”(清洁替代、电能替代)的能源发展大势正好吻合。
严控“煤炭”
当原央视记者柴静用特有的声情并茂将纪录片《穹顶之下》覆盖网络时,更多的普通民众开始真切意识到“雾霾深锁”的惊心现实,无奈的目光望向高高耸立的大型烟囱。
2010年超过30亿吨,2013年接近40亿吨,并以每年3亿吨的速度持续增长。面对全球近一半煤炭消费而造成的能源枯竭和持续大气污染,管理层也开始强势限制煤炭消费。今年6月30日,在李克强总理提交的《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文件中,中国向世界承诺:二氧化
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为此,中国需要付出的经济代价是“40万亿”。虽被冠之以“雄心”并围绕“点赞”,但在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如何保障落实“今之承诺,明日必践”才是大国应有的风范。这在法治国家的选择自然是以法律约束。曾经苦战雾霾半个多世纪的“雾都”伦敦就出台了世界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关闭城内电厂,减少煤炭用量。
8月底,继2000年修订后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也正式通过,68处提“煤”,并首次提出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优化煤炭使用方式,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此外,国务院也明确要求,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到2017年,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5%以下,京津冀鲁四省市煤炭消费量要净削减8300万吨。
清洁替代
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的消退成为未来能源发展的大势,与之相反的则是全球各国为气候环境及能源独立安全而追求清洁能源的一派繁荣。这样的趋势被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刘振亚解读为“两个替代”:在能源开发上,以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上,以电能替代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直接消费,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中的比重。
目前,在替代能源中,太阳能发电被委以重任。对此,政府每年都有明确的目标:2015年的装机规模年初被定为17.8GW;9月28日,能源局下发通知,全国增加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3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预计光伏装机容量将每年新增2000万千瓦,在2020年总装机容量达到1.5亿千瓦,在
电力结构中占比7%-8%。
更为关键的是,随着光伏组件及设备价格的不断下降,光伏发电成本正在逐渐逼近煤炭。美国百万光伏电站成本降至4美分/kWh以下。
这为加快实现能源清洁替代抛出了更致命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