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绿色发展退税3498万元

2015-11-13 10:06 来源: 新华日报

太仓国税部门近日传出信息:该市某企业因违反环保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并因此失去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资格,本可享受的10多万元退税被取消。这家企业为环保不达标付出沉重的代价。

今年8月,太仓国税在办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税收优惠退税过程中,通过与环保部门的信息共享,第一时间发现上述企业未经环评却擅自改变排污方式而受到行政处罚,国税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果断停止当月该企业优惠退税,并取消其36个月的资源综合利用优惠资格,按每月10万元优惠金额估算,预计该企业损失金额将超过360万元。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税收优惠,是国务院为加快环保产业发展、推进企业节能减排而推出的税收优惠项目。自8月这项新政落地以来,太仓国税已为27户企业25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办理3498万元税收优惠退税,充分发挥税收促使企业绿色发展的杠杆作用。

在办理退税过程中,国税部门严格审核企业优惠资格,确保遵守国家环保和税收法规、符合条件的企业切实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同时让违反环保法规的企业为环保不达标行为“买单”。

太仓国税部门提醒企业,只有遵纪守法,绿色发展,诚信经营才能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自身长远发展,而违规经营必将付出高昂代价,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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