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选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5〕1356号】

2015-11-17 22:52 来源: 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

申请河南省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人员需要哪些材料?


三、申请材料
(一)核查机构申报材料要求
1、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2、核查人员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最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5、近3年核查机构业绩清单汇总表(见附件3);
6、核查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7、承诺书(见附件5)。
(二)核查人员材料
1、核查人员备案申请登记表(见附件4);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编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企业碳排放初始盘查、CDM或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节能量审核等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截止时间
申请机构请于2015 年11 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二)专家评定
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定,确定入围的核查机构名单。
(三)网上公示
省发展改革委对入围的核查机构网上公示10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正式确定核查机构。
联 系 人:孙晓蔚  郝大玮
联系电话:0371-69691416
邮    箱:henanditan@126.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D920室)

          2、核查人员信息一览表
          5、承诺书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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