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某
水泥集团,下属100家子公司,遍布全国各个省份,近期总部要求各子公司上报每年的
碳排放数据,为国家重点企业碳报送做准备。
企业核算报告收上来后,负责人却发现各子公司的碳核算方法千差万别,“国家核算指南”明明要求计算旁路放风粉尘碳酸盐分解产生的碳排放,但大部分子公司都没有核算;对于生料碳酸盐分解的碳排放核算,各公司所采用的方法也不尽相同,有用生料法核算的,有用熟料法核算的,每个企业都说是参考了当地“试点核算指南”,且已经通过试点审查了,核算方法没有错误。
负责人很困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企业到底应该选用那种碳核算方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