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低碳工业园区、社区、城(镇)试点
(三)开展低碳工业园区、社区、城(镇)试点
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2014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公布了第一批55家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名单。2015年批复同意了39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实施方案。各试点园区通过推广可再生能源,加快传统产业低碳化改造和新型低碳产业发展,实现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
碳排放大幅下降。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打造一批掌握低碳核心技术、具有先进低
碳管理水平的低碳企业,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业园区低碳管理模式,引导和带动工业低碳发展。
开展低碳社区试点。201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对城市新建社区、城市既有社区、农村社区的试点选取要求、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建设标准进行分类指导。启动《低碳社区试点评价指标体系》和低碳社区碳排放核算
方法学研究。
开展国家低碳城(镇)试点。2015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国家低碳城(镇)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建成一批产业发展和城区建设融合、空间布局合理、资源集约综合利用、基础设施低碳环保、生产低碳高效、生活低碳宜居的国家低碳示范城(镇),并选定广东
深圳国际低碳城、广东珠海横琴新区、
山东青岛中德生态园、
江苏镇江官塘低碳新城、江苏无锡中瑞低碳生态城、
云南昆明呈贡低碳新区、湖北武汉华山生态新城、
福建三明生态新城作为首批国家低碳城(镇)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