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其它领域低碳试点示范
(四)推进其它领域低碳试点示范
继续开展绿色
交通试点示范。新增
江苏、
浙江、
山东、
辽宁等4个绿色交通省,天津、邯郸、济源、鞍山、蚌埠等17个绿色交通城市,鹤大高速、昌樟高速、道安高速等13条绿色公路,广州港、大连港、福州港等7个绿色港口,69个绿色交通装备项目。组织开展了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试点。
推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示范。2014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全球碳捕集与封存研究院合作主办“二氧化碳捕集技术、装备及产业发展现场研讨会”等活动。举办首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与工程示范高级研修班。支持中国石油
化工联合会、中石油、神华集团联合实施开展了大规模一体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制《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提出了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估方法。国土资源部初步完成了417个盆地二氧化碳地质储存潜力与适应性评估,在
内蒙古成功实施我国首个二氧化碳地质储存示范工程。
开展海绵城市试点。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各地从雨水单一“快排”的传统模式转向“渗、滞、蓄、净、用、排”的多目标全过程综合管理模式,促进雨水收集、净化、利用。与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给予资金补助,目前,已确定的16个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正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