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与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
(二)促进与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
广泛开展与国际组织的务实合作。与亚洲开发银行签署双边气候变化合作谅解备忘录,共同组织召开“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国际研讨会”。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签署在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方面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世界银行共同启动全球环境基金“通过国际合作促进中国清洁绿色低碳城市发展”项目。
积极参与相关国际会议与行动倡议。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绿色气候基金、适应基金、技术执行委员会等相关会议,参与全球甲烷行动倡议、R20国际区域气候行动组织等多边组织的活动等,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积极落实与全球碳捕集与封存研究院相关合作,举办研讨会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