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江苏省在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设计及平台建设方面好的做法,系统总结《江苏省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研究、起草、颁布和实施过程中所作的创新性探索及面临的挑战,我中心徐华清副主任率统计考核部项目组一行4人,于2015年9月22日赴江苏省进行调研。调研组与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王汉春副主任、资环处负责人和分管人员以及江苏省经济信息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南京分中心等有关专家进行了座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江苏作为全国的经济大省,也是温室气体排放大省,仅万吨能耗以上工业企业就有1200家左右,初步估计全社会2010年温室气体量在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或年综合能源耗消耗5000吨标煤以上企事业单位在3000家以上。近年来,江苏省积极探索
碳排放权交易非试点省份加快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与报告体系的推进机制,并于2013年率先启动了全省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体系建设。在实践探索过程中,江苏省以
法规制度设计为指导,以报告平台建设为牵引,通过
方法学研究、平台开发、能力建设、报告核查等路径,逐步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