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将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办法制定与平台建设工作与有机结合起来
三、管理办法与平台建设
江苏省将管理办法制定与平台建设工作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融合,既体现了依法行政的管理思想,也实现了管理手段的创新。报告平台在落实国家和江苏省的
MRV制度建设要求,辅助建立省、市、企业三级报送体系,增强政府数据获取、分析、决策能力,强化政府监管能力,提升企业监测、核算、报告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管理办法》明确了报告平台的定位。《管理办法》第十条指出重点单位提交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其中电子版需通过省人民政府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指定的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信息平台进行提交,并将信息平台的组织建设和管理职能授权给省人民政府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该条款确立了报告的主要形式和报告平台,明确了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主体,为江苏省顺利开展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电子化奠定了法律基础。
其次,《管理办法》指明了报告平台的功能。江苏省确立了首期报告平台的系统边界、线上业务流程和主要功能,实现了部分条款的功能落地。通过对平台功能与办法条款的对应关系的初步梳理,其中省、市、企业三级管理、强制报送和自愿报送、报告内容、核算方法等九个条款的具体要求实现了线上功能支撑;而集中评估和核查、复查、数据归档管理由于实际工作的复杂性,且无细则要求和有关标准,因此三项条款中规定的工作内容主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涉及企业名录管理、排放边界及排放源识别以及与未来全国
碳交易制度对接的三项条款内容拟将在下一期系统中开发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