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具有发展绿色金融优势,可进行多方面国际合作

2015-12-3 14:15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张承惠

发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机会在哪里?


从中介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绿色债券,到理论研究和金融监管,进行全产业链合作

未来,我国可以在绿色金融的很多方面与其他国家展开合作。第一,中介服务体系方面。通常金融部门不了解产业部门,比如,对银行来说,判断项目是否是绿色项目,不能只凭着感官衡量,必须有一整套完整的评价体系和技术指标。如果金融机构自己评估,成本高、专业性也不一定强,因此,要借用社会力量,发展第三方评估机构。

在第三方评估领域中,我国和国际合作的空间非常大,我国可以通过政策鼓励和制度调整,来发展第三方绿色环保项目的评估市场

第二,在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可以实施跨国合作。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推广自然资产负债的概念。虽然这一概念在我国还没有得到普及,不少地方政府也没有深刻理解。但是,环境保护部在推行绿色GDP核算时,已经把环境成本尽可能地量化到GDP核算指标中,来反映和评估目前还没有被市场价格所反应的部门。因此,推广自然资产负债,我国已经有了良好开端。

我国还应建立一些绿色的评级体系进行评级试点,了解绿色因素对地方政府以及企业评级的影响,包括影响路径和影响程度。在这一方面,也可以在国际上开展深入合作。

第三,推动绿色项目的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可以帮助政策制定者决定政策的方向和具体内容,也可以为市场的投资者在投资和银行授信时作重要参考。

第四,绿色债券市场。今年中国农业银行在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了100亿美元的绿色债券,在国际上引起很大反响。实际上,英国对于与中国合作推进国际绿色债券市场建设,非常有积极性。虽然,此次农行发行的100亿美元绿色债券的成本偏高,但随着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未来绿色债券成本还会下降。

第五,绿色信贷和其他绿色投资项目证券化,也可以进行国际合作。政府也应加强引导,比如,在一定的区域内建立绿色专项基金,或者在金砖银行、亚投行及国际组织中强化绿色导向,对信贷对象和各种信贷组合加上基于绿色金融标准的评估,有助于在全球更多地引导绿色投资的项目。

另外,整个绿色金融链的上下游都可以进行国际合作。在上游,绿色金融理论刚刚起步,研究人员缺乏,无论理论空间还是实际操作空间都很大。我国可以以此入手,做好绿色金融理论研究,有效拓展在国际的影响力。

在下游,我国可从金融监管方面进行国际合作。比如,与不同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合作共同开发环境的压力测试,有关银行应把对环境的压力纳入到风险评估中。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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