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范围:全国碳
市场初期覆盖的行业包括:
电力、
冶金、
有色、
建材、
化工等5个传统制造业和
航空服务业,之后会逐步纳入更多行业。重点排放企业的纳入门槛为年排放量在26,000吨二氧化碳以上的企业。
配额总量:未来全国的
碳排放总量将由国家统一制定,分别发放给各省级政府。国务院
碳交易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气候司需要将国家碳排放的相对量目标——单位GDP
碳强度转换为绝对量,之中会结合国家和地方排放、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现实情况及趋势,确定国家以及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排放配额总量。
应当明确的是,基于中国为发展中国家的基本情况,中国的总量控制是有增量的总量控制,即每年应给予重点建设项目一定新增配额。
就全国范围而言,由于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历史排放较高,且能源供应严重依赖西部地区,我们认为东部将承担比西部更大的
减排比例,而西部省份将分配到更多的配额。
分配制度:配额分配将采取渐进式混合模式。预计至少在2019年前,配额将100%免费发放,之后逐步开展有偿配额,并逐渐提高有偿配比例。
配额分配将在不同行业间分别采用基准线法和历史法。电力行业由于有较精确的数据基础,将采用基准线法,但对热电联产机组因各机组热电比不同而排放不同,则会采用历史法核定配额。而其他五个行业则主要采用历史法。
MRV体系:碳交易的报送与核查通常围绕履约期有序进行,一般履约期年中的6月或7月,地方发改委在发放下年配额的当月清缴上年配额。假设7月为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履约期,我们基于一个履约周期绘制了报送核查流程图,同时说明了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的各相关方及其被赋予的职责或应履行的义务。
抵消机制:同意
ccer抵消配额有利于企业履约,降低企业减排成本,但过量的CCER则可能导致碳价过低。因此,目前各试点的可抵消比例在不高于5%-10%的区间内,且对项目设置了一定区域及投运时间限制。由于全国
碳市场较难对CCER设置过多的地域限制,我们认为为控制CCER市场保有量,合理的CCER的抵消比例应低于8%,并且在2020年前,远期CCER将不可用于抵消。
交易流程:碳资产从产生到出售,涉及多个部门经历多个阶段,为此,我们在下图中详细阐述碳资产被交易的过程及交易中所有的参与方。
市场监管:碳交易实际的主体多元,交易方式和程序又比较复杂,因此应充分发挥政府能源、环保、金融等部门的监管作用,建立完善的交易规则和程序,并对交易各个环节的信息进行追踪和披露,同时完善监管制度。
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家,如何实现
碳减排成为中国必须面对的挑战。其中,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煤电比例是我国碳减排的首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