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降低目标是国家向各省区市下达的约束性考核指标。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市州、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国家最终考核认定我省2014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情况为良好等级。但与国家通报表扬的19个优秀等级的省区市相比,我省工作还有差距。为做好我省2015年碳排放控制工作,巩固已有成果,争取进入国家评估优秀等级,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碳排放控制工作
控制碳排放是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新的产业革命的重要手段。我省生态环境脆弱,经济社会发展受资源环境约束较大,应对气候变化形势更加紧迫。要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确保实现201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下降目标不反弹,并争取走到全国前列,面临的困难和任务艰巨。各市州、省应对气候变化及
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碳排放控制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
甘肃省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的实施意见》(甘发改环资〔2015〕676号)要求,充分发挥
碳强度降低目标的导向作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责任,落实任务,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二五”碳强度下降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