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成本增加
“国土5号文”中,率先表明了国家对新业态发展将采取差别化用地的
政策支持。其中,允许光伏风电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土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需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与此同时,“国土5号文”的发布也加速了与此相关的植被恢复费的调整节奏。为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约束机制,确保森林植被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保障国家生态安全,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也于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该文件大幅调整了植被恢复费用,也无形中提高了光伏电站开发的门槛。
《通知》对宜林地的增收标准调整为每平方米不低于3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6元。与《通知》下发前相比,光伏电站常见的宜林地植被恢复费从每平方米2元上涨到3元;林地、灌木林从每平方米3元提升至不低于6元,其他项类植被恢复费也均大幅提高。
“当前
山东地区执行的政策是每平方米2元,此次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显然有些拔高,这对本已微利状态的光伏电站建设很不利。以一亩土地666平米、每平方米3元计算,这笔费用支出接近2000元/年,租赁成本比之前增加约50%。”上述光伏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