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晚,法国外长法比尤斯用力敲下法槌的那一刻,历经20多年的全球博弈,成功在这一刻却来得如此之快。新的全球气候变化协定,就在随后迸发的欢呼、泪水、拥抱和数千名外交官间的相互致意中诞生了。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6年之后,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终于迎来了转折点。
世界各国和环保团体热烈欢庆历史性的《巴黎协定》的敲定。这份协定虽是“不完美的”,但为世界解决气候危机奠定基础;环保组织称,这份协定将加速化石燃料业的衰亡。
我国能源产能过剩
问题越来越引起关注。目前不仅水电弃水、风电弃风、光伏发电难入网,而且火电、核电机组利用小时数持续下降。表面上看是
电力市场疲软,深入分析,产能过剩准确地反映出当前我国电力问题的本质矛盾。
我国目前的电力结构主要以煤电为主,这是我们必须要承认的现实。但是,从世界发展的大趋势看,这个现实必须立即着手加以改变。因此,我国面临着相当艰巨的能源结构调整任务,具体的调整方式就是把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发电的比重尽可能地降下来。在这种局面下,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无论是水电、风电还是光伏发电,都应该是多多益善。因此,我国电力产能过剩主要是燃煤电厂数量巨大,绝不可能存在任何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过剩的问题。
在政府的审批权下放之后,各省份核准火电的建设速度明显加快。据悉,已经获得核准的火电规模,超过1亿千瓦,等待审批的还有1亿千瓦。我国的火电装机目前至少过剩2亿千瓦,导致高达7000亿的投资浪费。在可预见的未来,我国能源结构持续恶化的情况已经十分明显。
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发文——《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严控火电项目建设,及时修订燃煤电站总量控制目标,这从一定程度上预示着火电审批权的有限回归,但愿这一
政策能厘清火电发展的长远规划,遏制住当前火爆但无序的火电站建设。
这份《巴黎协定》,包含了近20年间气候政治中各方力求推动的“长期目标”、“气候资金”、“行动力度”、“透明度”和“适应(行动)”等五大关键要素,是第一份全体缔约方通过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在长期目标方面,《巴黎协定》提出了上述2摄氏度的控温目标,并写入了1.5摄氏度的努力方向,明确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根据协定,各方将以“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发达国家将继续带头
减排,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后者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
全球气候协议达成后,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在大会发言中表示,《巴黎协定》是一个公平合理、全面平衡、富有雄心、持久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定,传递出了全球将实现绿色低碳、气候适应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强有力积极信号。
由于人口、经济体量、
碳排放和能源消耗的总量巨大,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有着举足轻重的战略影响。中国的目标是在2030年左右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