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要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会议指出,加快发展高端核心装备进口、清洁能源、社会民生等领域的租赁业务。鼓励通过租赁推动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鼓励创新业务模式,用好“互联网+”,坚持融资与融物结合,建立租赁物与二手设备流通市场,发展售后回租业务。同时,加大政策支持,鼓励各地通过奖励、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同时,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强风险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给企业发展提供了资金和设备的便利,是目前经济新常态下,降低企业负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换代的好方法、好手段。”